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制订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对于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暂行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