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次数:5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我省将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地方病病情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建立病情报告网络和病例管理系统,到“十二五”末,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我省地方病病种多、危害重、流行范围广。目前纳入政府防治管理的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麻风病、寄生虫病和布鲁氏菌病,主要分布在陇南、陇东丘陵地带,中部干旱地区和甘南、临夏、河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地方病是环境因素引发的一类疾病,与贫困有着密切关系,其危害可以控制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消除,但要彻底根除,需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我省地方病防治面临形势依然严峻,尚有4个县未达到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标准;大骨节病现症病人有14万余人,其中13岁以下儿童病人1.1万人,病区受威胁人口650万人。

  根据规划,我省将及时、准确地分析全省地方病流行趋势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将有利于病区综合防治的建设项目投资优先向病区倾斜,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对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使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证正常供水。(科技鑫报 记者吴永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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