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课改办主任旦智塔就《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2-10-25    浏览次数:3

  10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甘政办〔2012〕231号)(以下简称“新高考方案”),该方案将从2013年高考正式实施。我省高考招生政策将有哪些方面的变化,新高考方案将与我省实行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有哪些方面的关联?近日,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课改办主任旦智塔就改革后的高考方案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我省新高考改革产生于怎样的背景?

  答:自本世纪初启动实施的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顺应国际教育发展大趋势及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是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战略举措。

  2004年我国启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采取分批进入的策略推进。我省是于2010年秋季最后一批进入实验的省份之一。甘肃的高中新课改虽然进入实验的时间比较晚,但是准备比较充分,省教育厅从2007年就开始超前谋划,积极筹备,及时跟踪了解先期进入省份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大量比较研究工作。自2010年3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中新课改启动会议以来,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省课改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对新课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工作思路,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新课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抓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扎实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初步形成了甘肃特色,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了高中新课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普通高中新课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县区为主、学校实施、社会支持”的协调工作机制,省课改办通过建立专题研讨交流、课改联系人、样本校建设、重要工作通报、跟进调研和年度总结报告等工作机制,省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600万元,为推进我省高中新课改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创新构建了新课程实验的制度体系。省教育厅十分重视新课程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省内课程专家研究制定并下发了14个学科教学和课程管理两大系列共36个配套文件。从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学科教学、课程评价、教师培训、资源开发、信息化建设、督导评估、样本校建设等方面,构建起了比较完整的新的制度体系,使我省高中新课改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三)扎实有效的师资培训为新课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省教育厅、省课改办按照国家级水平组织课程资源和培训管理,持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新课程培训。从新课改政策与理念、课程方案解读、课标解读与教材教学指导、教师专业发展、模块教学指导、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使所有高中教师(包括管理人员),通过循环递进方式,系统全面地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师资达9万多人次。各市州、县区和学校积极组织跟进培训和校本培训,落实新课程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四)持续开展督查调研促进了新课程有效实施。从2010年起持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跟进调研与督查工作,组织省级专家团队分赴14个市(州),对近30个县(区)的60多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课程各项实验的进展情况,发现新课改实施的特色和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以调研报告形式下发各市州,对深入推进高中新课改发挥了有力的指导作用。

  (五)新课改样本校逐步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了在学校层面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机制,省教育厅确定50所普通高中作为新课程实验样省级本校实施重点建设,三年多来,通过组织主管校长到内地学校挂职学习、校长到华东师大培训,开展校长论坛和现场观摩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样本校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样本校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特别是通过专项课题研究,为我省解决学校层面新课程实验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部分省级样本校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逐步得到了发挥。

  总之,我省高中新课改稳步推进,进展顺利。全省各高中学校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到2013年6月,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按照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将完成高中学业,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新高考改革必须与之相衔接。为此,省教育厅、省高中课改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从甘肃实际出发,以积极、稳妥的态度,十分重视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深入细致地开展研究和论证工作,积极推进“新高考方案”的适时出台。

  问:我省新高考改革的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我省以《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为“新高考方案”研制的依据,将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

  问:我省“新高考方案”产生的过程是什么?

  答:我省“新高考方案”的研制工作始终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省课改办领导牵头,经过省级专家团队历时近两年时间的共同努力,在对全国横向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十易其稿,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的文本是各级党政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本方案的研制经历了以下过程。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部大力支持。省政府郝远副省长十分关心和重视本方案的研制,多次给予重要指示和具体指导,进一步明确了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和基本原则。2012年3月14日,“新高考方案”研制组有关人员到北京向教育部基教二司和考试中心进行专题汇报和政策咨询。教育部基教二司领导高度重视,申继亮副司长率有关处室同志召开座谈会,对我省“新高考方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对我省制定“新高考方案”给予大力的支持。

  (二)与新课改同步规划,精心开展专题研究。新课改启动伊始,为了加强课改专业支持力量,省教育厅和省课改办成立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设立了八个项目专家组,其中“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研究组”由省招办和课程中心牵头,组建专家团队,制订了《高考方案研制工作规划》以及《高考方案研制工作实施流程》,细化工作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专门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进行专项研究,为我省“新高考方案”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基础。

  (三)吸纳兄弟省市经验,开展横向比较研究。“新高考方案”研制专家团队广泛收集先期进入新课改各省的新高考方案,并对各省市“新高考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在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省新课程发展的新高考改革模式。

  (四)广泛征求意见,系统调研论证。“新高考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召开了8次研讨和意见征求会议,经过反复的调研论证,在征求各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12年2月初“新高考方案”基本成型,当月底省课改办再次召集了《方案》评审会,形成了第十稿(送审稿)。经过2012年4月12日省教育厅厅务会研究,修改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于5月8日上报教育部。

  问:我省新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甘肃省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概括的讲为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新高考方案”立足省情,保持新旧高考模式平稳过渡,确保新旧高考方案的顺利衔接,强调了坚持“三个结合”的策略,即:坚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与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

  问:我省新高考改革有何特点?

  答:考试内容的改革是“新高考方案”的最大特点,也是与旧高考相比较最大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新高考的连续性。新高考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新旧高考方案有机对接。总体上,新高考保持了过去的模式,仍然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目前,全国半数左右的省份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半数左右的省份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试题。考虑到命题队伍的组建难度和保证命题的质量,我省继续采用后者。我省现行的高考模式为“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根据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省“新高考方案”仍然保持这一模式,这也是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如: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南、河北、山西、宁夏等)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2010年与我省同步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四川、重庆、青海、贵州、云南五省,选择2013年首次新高考改革采用的模式也与我省完全一致。一是保持了“三个不变”,即:命题不变、模式不变(“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分值不变,保持高考政策的连续性。二是有四个新的变化,即:考试内容的变化(普通高中新课程)、试卷结构的变化(增加选答题)、外语增加听力考试、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新高考,藏文与青海省同步;哈萨克文与新疆同步;蒙古文与内蒙古同步。

  (二)考试命题依据的权威性。命题依据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国家考试中心制定的高考考试大纲与考试说明。

  (三)考试范围的规范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新的课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及其说明中规定的考试内容,其中选修模块考试内容限定在《甘肃省普通高中选修I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限选模块范围内。

  (四)考试形式的创新性。各科目考试结构的改革,设置必考题和选考题。各学科必修模块必考,必考题考生必须全部作答。这里必考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必考内容全部是必修模块,如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五个学科;另一种是必考内容为必修加部分选修模块,如数学(文科)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1-1、1-2;数学(理科)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2-1、2-2、2-3;外语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6、7、8;物理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3-1、3-2;化学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4-《化学反应原理》。部分选修模块选考,选考题采取“超量给题、限量答题”的组卷方式供考生选答。

  新的高考考试内容共涉及普通高中新课程14门学科中的9门学科,其中,思想政治和英语两个学科只有必考题,没有选考内容。

  语文学科的选考内容为“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两个选修模块,考生从两类中选择一类作答即可。

  数学(文科)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和《不等式选讲》,考生从三个专题中选择一个作答。数学(理科)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和《不等式选讲》,考生从三个专题中选择一个作答。

  历史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和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考生从四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地理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和选修6《环境保护》,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物理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3-3、选修3-4、选修3-5,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化学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和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生物学科的选考内容: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考生从两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同时,各学科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选修Ⅰ课程系列。

  (五)考试导向的强化性。试题将更加注重能力考查,尤其是探究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将成为高考考查的重点。新的高考要增加英语听力测试,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的差异性的实际,应该采取逐步过渡的计分办法,稳妥地进行,具体由省招办制定考务细则并组织实施。因此,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英语教学安排,做好备考复习指导工作。

  问: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有何亮点?

  答:我省新高考改革的亮点将会体现在招生录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据此,我省“新高考方案”在招生和录取方面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制度,这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内容。要求从2010年入学的我省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建立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三年总评。综合素质评价由高中学校真实客观地记录所有高中学生在校三年发展状况和综合素质,通过电子化的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时参考。

  (二)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招生多元化改革。方案提出三项举措:第一,鼓励招生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支持具有保送生资格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在我省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等;第三,鼓励高水平大学在我省实行自主招生考试的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三)逐步实行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逐步建立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是招生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新高考方案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允许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示范性高职学校,按当年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招生比例和学校范围;二是允许我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10%的比例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职业技能表现优秀的学生,经高职高专院校测试后录取。(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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