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县(市、区)农业、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单位: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张云学 联系电话:88906323
电子信箱:jlsxqj8270@126.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
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
工 作 方 案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今年以来,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但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仍是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主要因素。冬季是各类事故易发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方案》(吉政办明电〔2012〕100号)精神,按照省安委会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2〕2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更加深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更加扎实推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更加严厉有效,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安全发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吉政发〔201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分工方案,在全面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通过重点工作的提升,实现思想再提高,措施再加大,打击更有力,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一)隐患排查治理要全覆盖。一方面,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全面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从每个地区、行业到每个企业、车间、班组、岗位都要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是否消除了死角和盲区,对一般隐患是否立即进行了治理,对重大隐患是否实行层层挂牌督办,真正做到整治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情况实、整改率高,隐患排查全方位、全覆盖。另一方面,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各地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由点向面进行推广,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打非治违”力度要加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行业和单位,重点检查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专项整治要深化。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年活动,严把消防关,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扎实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四)宣传工作要加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多行业、多系统、多领域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五)事故查处要到位。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今年发生的每一起事故,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2〕2号),明确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吉政发〔2012〕11号),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责任的分工如下:
系统主要领导是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行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负有全面责任,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百目提升行动”,并亲自带队进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负全面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责任,分兵把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10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和省农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立即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自查自改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并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在全系统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2012年11月6日至2013年1月10日)。
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和集中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对查出的问题逐项造册登记,并明确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限。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管辖范围,对所属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情况进行督导。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月11日至31日)。
各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行动组织不认真、内容不落实、检查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以及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尤其是在行动开展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监管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省农委主任 任克军
副组长:省农委副主任 于文波
省农委副巡视员 吴国良
成 员:马成武、邵 岩、王忠华、成 洪、岳 宏、侯晓华、邬晓东、麦 朝、李伟华、杨海波
办公室主任:马成武
办公室成员:姜桂琴、杜少辉、张 振、郜质锋、
张云学、董广夏、姜 凯、姜会福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要对照重点内容,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统筹部署、齐头并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要切实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梳理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跟踪督办。要进一步督促部门和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严厉整治,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
(四)统筹推进,确保实效。要从政治与全局的高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