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年内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2012-11-06    浏览次数:3

  11月4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提升,促进全省非公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省工商局决定三年内对小微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改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环境,力争三年内创办5万户小微企业,带动25万人就业。

  省工商局将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鼓励非公企业通过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到2016年,我省力争使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0户,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户,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户。为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部门还将通过推广农超对接、社企对接营销模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专供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水平;允许数个从事同类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积极创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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