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西安航空学院的函》(陕政函[2011]16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西安航空学院,学校代码为11736;同时,撤销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航空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四、来函承诺“2011年—2015年,投入4亿元(陕西省政府专项资金5000万元,行业支持1亿元,学校自筹2.5亿元)”,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4个,即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运输。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资金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加强与航空基地的共建融合,走出一条校企合作培养航空应用型人才的新路子,为陕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