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次数:4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环办函【2012】265号

各市(州)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环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的日常督查工作。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关于开展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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