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环办函【2012】265号
各市(州)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环境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的日常督查工作。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关于开展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考核及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