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函〔2016〕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终审。
二、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2017年度中医药类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表格可从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hebwst.gov.cn)下载。
三、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和《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各市汇总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5月16日—20日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我局中药处。省直单位、系统外单位审核汇总后可直接报送。
联系人:高春玲;联系电话:0311-66165311;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42号309室,邮编:050051;邮箱:keyanjianding@163.com。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