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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部:关于编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1

国科财便字[2012]076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了解和掌握项目(课题)经费支出情况,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973计划项目(课题)2011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    2008年至2011年度已立项并下达项目(课题)预算,且尚未验收的973计划项目。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1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项目(课题)不编报2011年度决算,该阶段的支出在2012年决算报告中反映。

  二、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是了解项目(课题)预算执行进度,掌握经费支出状况,监督经费合理、有效使用的重要措施,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2.项目(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由项目首席科学家负责。项目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项目首席科学家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在对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审核、汇总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

  3. 课题承担单位是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年度财务决算,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编写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说明。

  对于拨付到课题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应由课题承担单位汇总合作单位收支情况后,统一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会同项目首席科学家,对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汇总,编制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并全面分析项目经费支出使用情况,认真编写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说明。

  三、年度财务决算编报程序

  1.课题承担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并选择左侧列表中的973计划决算填报系统,编制决算报表及说明,审核后提交至项目承担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决算填报系统审核课题决算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报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完成后正式提交科技部。涉密项目(课题)使用单机版软件报送。

  3. 项目(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纸质材料(包括报表及编制说明)必须通过网页版的决算系统打印生成,并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汇总收集项目所属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项目及课题承担单位盖章后寄送至973预算管理办公室1份。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此项工作具体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973预算管理办公室)管理。    报送时间:2012年5月7日前

  联系人:张倩  宋金珂

  联系电话:010-88231317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973预算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

  技术支持:科技部信息中心     88659000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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