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告开展2012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次数:4

  桂工信政法函〔2012〕1579号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已于2012年7月至10月在全区工信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督查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7月13日,我委印发了《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桂工信政法〔2012〕55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开展2012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检查范围、检查内容以及方法步骤并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督查。

  (一)自查阶段情况

  2012年7月20日-8月10日,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在行政执法信息是否公开、行政执法行政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方式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案卷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均认真进行了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重点抽查阶段情况

  在各部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我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无线电管理局、绩效办有关人员组成依法行政工作督查组,于2012年9月24日至25日对我委政务服务窗口、无线电管理局、广西盐业管理局、广西散装水泥办等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访、查阅相关资料、评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各部门2012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方式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等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各部门对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阶段情况

  我委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于2012年10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情况的通报》(桂工信政法〔2012〕775号),要求各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二、2012年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从督查情况看,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系统范围内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各部门均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做到业务管理有标准,具体操作有规范,监督考核有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改进了工作作风,优化了政务环境。

  (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以及一系列关于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若干规定。各部门均实施了首问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承诺,将本部门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承诺期限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介和设立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示,通过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行政管理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规范了各项行政执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我区工信系统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485件,办结1445件,办理行政处罚391件。没有行政不作为、迟作为、乱作为发生,无举行听证案件,无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

  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中,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市工信委、派出机构的无线电管理、盐政管理的行政处罚行为比较规范。在已经办结的违法案件中,均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进行执法,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规定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依法告知当事人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予以采纳,使处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本次监督查检,各部门的行政处罚都是合法有效,无一起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许可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发生。

  (三)行政执法方式适当情况

  各部门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理念,严格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裁量适当,做到说透“五个理”(认定事实的事理、适用法律的法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情理、逻辑思维的哲理、答复当事人陈述及申辩的道理),坚决杜绝不依法、不文明、不廉洁、“以罚代法”、“钓鱼执法”等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1.行政许可案卷:从报来的案卷及重点抽查的案卷看,各部门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主体合法,许可有法定依据,事实依据合法充分,审批和登记条件完全具备,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全部免费办理,受理时一次性告知准确。

  2.行政处罚案卷:各部门着重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落实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法律文书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自治区法制部门统一格式制作装订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从本系统的案卷来看,所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应法律准确,处罚适当,没有一起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问题

  从督查的总体情况看,一年来,全区工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普遍得到了加强,执法设备、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得到了较好地落实,执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推动了我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同时,通过检查发现,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在以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和有针对性地纠正、解决。

  (一)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

  我委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含确认、登记、备案)项目共有36项,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项目有12项,行政执法任务艰巨。由于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少,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一支行政执法队伍,致使电力管理、煤炭管理、能源管理、监控化学品管理、茧丝管理、农药生产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不能完全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导致执法不够规范、严谨,适用法律随意性较大。一是立案审批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二是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证据收集不够全面;三是一些执法部门随意改变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格依法执法意识不强,有损于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四是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权利不到位,法律救济途径告知不全或不明确,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及时有效保护。

  (三)行政执法案卷有待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案卷的执法文书填写不够完整;二是个别案卷装订不规范,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三是个别案卷归档文书不全、不及时,不按要求保管。

  四、整改措施

  为切实推进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营造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良好的法制环境,针对这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案卷评查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结合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加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法律意识,增强全体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其依法执政能力;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本系统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培训,增强广大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要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队伍,全面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新局面。

  全区工信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对照问题、积极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文明和谐、辩证统一,效能至上”的执法意识,继续强势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做到“人性化”“合理化”,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多方面的培训工作,努力克服和解决好“唯执法而执法”或“变相不执法”等突出问题。

  特此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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