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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关于请填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资金使用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2-04-19    浏览次数:2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解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资金使用情况,请通知你地区试点城市填写《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资金执行情况表》(附后),并于4月18日下班前反馈我司(表格需盖试点城市商务部门公章)。

  联系人:略

  附 件: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资金使用情况表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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