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竹海垃圾处理中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日期:2012-11-08    浏览次数:4

  1.项目基本情况

  蜀南竹海垃圾处理中心位于宜宾市中南部,建设性质为新建,2004年12月建成。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蜀南竹海垃圾处理中心(日处理300吨)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配套工程、办公设施及老场封场工程。项目总投资3592万元,均为环保投资。现实际处理规模为120t/d~150t/d。垃圾处理服务对象包括长宁县城及下属17个乡镇和江安县城。该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单位为四川省宜宾市地质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为四川中联设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人福生物环保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宜宾市精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填埋场气体通过垂直导气管收集后直接排放;采用及时覆盖垃圾,添加除臭剂、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绿化、利用山地植被隔离等措施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为:“气浮+MBR+纳滤”,垃圾渗滤液与车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等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小沟渠。填埋场垃圾坝下游两侧设置有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选用低噪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该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卫生填埋场、垃圾坝、库底防渗、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垃圾气导排系统、调节池及截洪沟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制定有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验收监测结果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11月30日-12月1日、2011年5月26日-2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其结果如下:

  3.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填埋区无组织排放甲烷气体的百分浓度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9.2.1甲烷排放控制的要求。

  3.2废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

  经验收监测和补测,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色度及COD、BOD5、SS、总氮、氨氮、总磷、汞、镉、铬、六价铬、总砷及总铅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的要求。

  库区下游各监测点地下水中pH及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IMn、NH3-N、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As、Hg、Cr6+、Pb、F、Cd、Fe、Mn、Cu、Zn浓度均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

  3.3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该项目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小沟渠,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计算,COD削减量为63.51t/a、氨氮削减量为22.85t/a。

  3.4生态影响恢复措施

  填埋场实行分区填埋,对厂区进行绿化,按“砍一补一,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植被恢复。该项目覆盖垃圾采用发酵后的筛下物,取土仅为终场复土,取自城建开挖弃土,未设专门的取土场。

  3.5老垃圾场封场情况检查

  该项目对厂址原堆存的垃圾翻至填埋1区,对填埋1区进行了封场、绿化植树,修建了停车场,顶部进行了覆土绿化,修建有排水沟、雨水导排层,设置有3根气体导排管,渗滤液通过导渗管进入新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

  电话:028-86198196

  联系人:高家根、谢小红

  Email:scjgc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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