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2号)精神,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现就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不包括外资控股企业),已参选的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法人企业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100家,其中规模效益型优秀民营企业60家、成长型优秀民营企业40家。
2、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50名。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民营企业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近两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注重科技进步与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强;
4.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安置就业、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成绩突出;
5.规模效益型民营企业:最近连续2年(2010、2011)企业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60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
6.成长型民营企业:2011年企业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最近连续2年(2010、2011)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利润总额年均增长25%以上,纳税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二)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条件
1.此次被评为优秀民营企业的,按综合排序,规模效益型优秀民营企业前30名、成长型优秀民营企业前20名的主要负责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担任主要负责人连续三年以上;
3.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积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办法。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民营企业自愿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填写《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申报表》、《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初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向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上报。
(三)复审。在省辖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复审,形成复审意见,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审批。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评审细则进行评审,对申报企业逐项打分,汇总排序,规模效益型民营企业前60名、成长型民营企业前40名为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规模效益型民营企业前30名、成长型民营企业前20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拟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拟表彰的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在省内主流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省政府审定。
四、评选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各省辖市对所属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于2012年11月25日前,以公文形式(一式3份)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汇总表》,并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联 系 人:王庆甫 朱孝恒
联系电话:0371—65507600 65507617
传 真:0371—65507617 65507615
邮 箱:zxjfzzdc@126.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展指导处
附件:1.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汇总表.doc
2.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规模效益型)申报表.doc
3.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成长型)申报表.doc
4.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表.doc
5.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规模效益型)申报材料.doc
6.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成长型)申报材料.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