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我省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贵州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贵州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园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将其纳入工作议程。
2.园区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和2名以上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3.园区企业聚集、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4.园区年专利申请量在同类型园区中处于前列。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贵州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一般由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地相应的知识产权局共同申报,园区管委会机构健全并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可由园区管委会单独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知识产权工作状况等情况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所在地的市(州)知识产权局初审。
2.市(州)知识产权局对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3.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研究确定试点园区名单。
二、其他事项
(一)园区试点工作实施周期为二年,省知识产权局将与各试点园区(或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二)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3月30日前将申报书纸件及电子件各一份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三)申报书及相关政策文件请到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zsipo.gov.cn/zlgl(知识产权管理栏)。
2013年2月26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处 石永宏、冯毅
电 话:0851-6867997(带传真)
邮 箱:shengzhiju@126.com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楼)
邮 编:550004
附件:园区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