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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保厅召开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2-11-08    浏览次数:2

  11月6日,自治区环保厅在银川召开“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自治区环保厅各相关处室、自治区危废管理中心、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全区各市县(区)环保局的主要领导、各市县环境监察支(大)队长及全区24家与自治区环保厅签订“环境安全责任书”的重点企业的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自治区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金国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金总指出,今天在这个特殊时间召开的“宁夏全区环境应急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10月26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宁夏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安排部署2013年全区的环境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各级环保部门要明确责任提出有力措施,确保全区环境安全。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张力军副部长,10月26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部长要求环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对环境应急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会上金总指出,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里,我区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建成了全区环保系统纵向的环境应急机制,并且与消防、安监、宁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了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使得环保部门与多个部门的环境应急横向联动机制初具规模。一年来,我区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同心协力,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中成绩可喜。但是,我区的环境应急形势依然严峻。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责任重大,不容忽视。

  在当前形势下,金总要求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以全面贯彻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从维护“十八大”期间环境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区的环境安全。

  2、以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强对环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建立环境重大危险源管理长效机制,在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工作,紧紧抓住影响环境质量的关键污染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

  3、加强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负责督促和指导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对于不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4、抓好环境应急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5、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必须要坚持24小时专人坐班值守,落实带班领导。要畅通应急通讯和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

  6、各级环保部门要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相关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措施不完善、工作不落实的企业通报批评,严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会上,自治区危废中心副主任黄德升,通报了近期国家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对我区危废管理工作的督察报告。指出了全区在危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积极整改,确保全区危废环境安全。

  最后,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虢鹏做总结讲话。他要求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此次全区应急会议的精神。清醒地认识我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各级环保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区环境安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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