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发区条例》立法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09    浏览次数:2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湖南省发改委决定召开《湖南省开发区条例》的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2年12月7日

  二、听证会地点:省发改委机关北栋四楼五会议室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条件:

  1、户口为湖南省境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省内开发区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或关注开发区有关情况。

  四、申请方式:

  有意参加的公民(持身份证)、法人(持单位介绍信)于11月20日之前到省发改委法规处报名;或者通过传真(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至省发改委法规处。

  申请参加听证需要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五、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

  湖南省发改委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随机原则确定听证代表。代表名额20人左右。

  联系人:唐智宏 刘侃侃

  联系电话:0731-89990881 89990926(传真)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大院四办公楼北栋116房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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