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9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农委,省农委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找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加强我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根据省委领导指示,省农委决定对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我省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现状,总结其发挥的作用,探索发展的潜力和措施,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加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研内容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做法和建议。

  各市(州)要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县、市、区、特区)开展面上统计工作,同时对1—2个县进行深入调查剖析;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所辖市(州)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附件表格报送省农委农经处(站)。

  三、调研方法

  (一)面上调查和典型解剖相结合。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如实填报有关的调查表,各县(市、区、特区)应同时选择有代表性、典型性的3个镇、每镇3个村进行实地典型解剖。

  (二)召开座谈会与专家咨询相结合。调研组将深入镇、村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征求发展壮大我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研时间和方式

  2012年11月1日,召开协调会,讨论修改工作方案。

  2012年11月15日-2013年1月20日,实地调研;

  2013年2月前,完成调研报告初稿,经修改完善,上报调研报告。

  五、调研研分组

  第一组:带队新农村处,参加单位:新农村处、农经站

  调研地点: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

  第二组:带队农经处、站,参加单位:调研处、新农村处、农经站

  调研地点:、毕节市、六盘水、黔西南州

  第三组:带队法规处,参加单位:法规处、调研处

  调研地点: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

  六、有关要求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组织部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致富的基础工程。农委对此次调研工作十分重视,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农经、调研、法规、新农村等科(站)积极配合,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收集总结典型事例。及时上报材料,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亚飞 5283345    文斌 528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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