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商秩司函〔2012〕169号
【发布日期】2012-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九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125号)和我办《关于加大力度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审核清理自查阶段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2〕138号)要求,为掌握各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查工作进展具体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的针对性,请你办填写《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查工作情况表》,并于5月8日前报送我办。
联 系 人:略
附件:自查工作情况表
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