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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水文、水利勘测设计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4    浏览次数:1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水文、水利勘测设计等专业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文明程度,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与政策法规司、水资源司、建设与管理司、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局、水文局、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合制定了《水行政执法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资源管理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利工程管理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农村水电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文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水利勘测设计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以下通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水利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水利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水利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描绘了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我国水利跨越发展的新征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抢抓机遇实现水利跨越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负重前行突破水利深层次制约的关键时期。全面完成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并巩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迫切需要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迫切需要充分发挥水利职业道德在塑造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凝聚意志和力量、树立良好形象、引领文明风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有助于引导相关专业从业人员自觉形成与科学发展观和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操守;有助于提高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有助于动员和鼓舞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全面推进水利跨越发展的伟大事业。

  二、紧密联系实际,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

  职业道德建设的主体是群众,力量在群众。当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践行《准则》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要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实际,始终坚持“主体在民、参与在民、宣传为民”的原则,广泛开展“讲职业道德、树文明新风”主题实践活动,采取各种措施,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愿自发参与职业道德建设的热情和动力。坚持把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和解决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逐个突破,层层拓展,让广大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善于创新载体,积极搭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参与平台

  职业道德重在建设,重在实践。随着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民生水利不断发展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水利职业道德建设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工作对象呈现新的特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准则》中,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打造广大干部职工乐于、易于、便于参与的平台载体,并把《准则》的要求落实到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之中,把《准则》的试行、实施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与“走出机关、服务基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获得启迪、得到提高,进而形成自觉参与、自觉践行、自觉养成的良好风尚。

  四、抓好典型示范,以模范典型引领风尚

  道德模范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的优秀分子,是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榜样。大力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你追我赶、共讲道德、共创文明的良好风尚,是加强新时期水利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开展水利职业道德建设和实践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培育、挖掘、选树一批学习、践行《准则》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用他们的事迹进行典型示范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同时采取各种方式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对道德模范要从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特别是要积极帮助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为其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环境和平台,使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蔚然成风。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讲道德、知荣辱、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水利职业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判作用。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正气、教育职工、凝聚力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社会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媒体,充分利用博客、播客、手机短信平台,充分利用内部报刊、简报、墙报、板报、宣传画等宣传舆论阵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传统美德、引导热点问题、开展舆论监督,为推进水利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氛围。要通过组织讨论会、座谈会,开展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准则》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班组,帮助干部职工全面理解《准则》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准则》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其成为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规范。

  六、建立考核机制,为《准则》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道德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抓紧研究制订《准则》的实施细则和内部岗位行为规范,将道德监督、道德约束、道德评价、道德激励纳入单位改革发展规划、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和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把《准则》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评价、录用、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对贯彻执行《准则》表现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工作导向、奖惩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在道德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头遵守《准则》的各项规定,带头讲文明、树正气,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行风、促和谐。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加强《准则》实施的督促、检查、指导的同时,注意及时总结归纳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收集梳理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障碍和困惑,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水利职业道德建设的改进创新。请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情况分别报送水利部文明办、政法司、水资源司、建管司、水电局、水文局、水规总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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