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川环发〔2012〕67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保重点工作及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省环保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带动作用,经报环境保护部同意,我厅决定开展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尹 东
电 话:02886136736
附件: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1月8日
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方案.doc
四川省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建设指标.doc
申请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