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第十九届中国杨凌农高会会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九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农高会”)筹备工作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将农高会会期调整至11月20日至24日。各地要广泛动员,积极做好涉农单位(企业)、科研机构、农业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参会的组织工作。各组团单位认真做好组展参展、项目征集、招商推介、客商邀请等工作。省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邀请接待、对外宣传、安全保卫、交通保畅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农高会取得圆满成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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