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兴集团成都车轮有限公司汽车钢圈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1.项目基本情况
正兴集团成都车轮有限公司汽车钢圈生产线项目,于2007年9月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5100000709121]7594号文准予备案。2008年3月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4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8]281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09年10月竣工。验收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正兴集团成都车轮有限公司汽车钢圈生产线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70万套型钢车轮,50万套15°DC无内胎车轮的生产能力,挡圈生产线和喷粉生产线取消,不再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废气:点焊焊装车间烟气采用悬挂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合成焊装车间烟气采用悬挂集气罩收集后由4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和湿式除尘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电泳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面漆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喷漆废气经水帘吸附后分别由2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新都区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毗河。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表面处理废水(脱脂废水、磷化废水、电泳废水)和喷漆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新都区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毗河。废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400m3,主要采用“隔油 混凝沉淀 中和池 水解酸化池 曝气池 二沉池”的处理工艺,在废水总排口安装了流量和pH值在线监测装置。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完备。公司制定了《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保管理制度》、《磷化液检测制度》、《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制度。
3.验收监测结果
3.1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外排废气、点焊外排烟气、合成焊外排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面漆和电泳漆烘干外排废气、喷漆废气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3.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生活污水中SS、BOD5、COD、LAS、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及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废水处理站出口废水中SS、COD、BOD5、LAS、石油类、总锌的排放浓度及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废水处理站对COD和总磷的处理效率为83%和96%;磷化废水车间排口废水中总镍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的要求。
3.3噪声排放影响情况检查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工业集中发展区内,项目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噪声排放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3.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
(1)漆渣、磷化废液、脱脂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油漆桶、废溶剂桶、废机油均委托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活性炭由销售厂家回收;
(3)钢板下脚料及废铁屑、废包装纸箱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
(4)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5总量控制
该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不重复统计。
3.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0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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