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旅游业是带动我省快速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旅游业具有关联程度高、带动系数大、资源消耗低、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特点,是当今世界的朝阳产业。我省拥有世界级历史文化资源和魅力独特的自然资源,具有做大做强旅游业的天然基础。“十一五”以来,我省建成了一批举世瞩目的旅游项目,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27%,促进了消费结构升级和全省经济快速发展。面对国内国际旅游需求日益旺盛的形势,不失时机地推动旅游业大发展,是全省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二)发展不足仍是旅游业的主要矛盾。从整体看,我省旅游产业规模较小,旅游总收入仅居全国第16位、西部第4位;发展层次不高,来陕游客停留时间和人均消费偏低,尤其是购物消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的旅游业投资强度和旅游收入增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种状况与旅游资源大省的地位不相适应,与全省经济总量和人均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不断前移的形势也不适应。

  (三)推动旅游业大发展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抓住国际国内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的机遇,推动旅游业大发展,是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的必然选择;是调整产业结构,带动第三产业持续上升的有效路径;是扩大社会就业,惠民富民的重大任务。要围绕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的总目标,调动各方面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重点,提档升级,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吸纳社会就业的富民产业、调整经济结构的带头产业、引领生态文明和低碳经济的先导产业,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现旅游业大发展的目标与主要任务

  (四)发展目标: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5亿人次,年均增长20%;入境游客400万人次,年均增长13.5%;旅游业总收入力争进入全国前10位,相当于全省GDP15%;就业人数达到60万人,带动相关产业就业突破300万人;旅游强县(市)达到30个。到2020年,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旅游业规模、质量、效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旅游业成为支撑全省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率先建成旅游强省。

  (五)主要任务:按照突出重点、提档升级的总要求,坚持把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提高发展质量作为旅游业大发展的战略基点,着力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富有西部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积极拓展新的国际航线,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深度开发国际国内客源市场,整治旅游环境和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培育大市场、形成大产业、实现大发展。

  三、举全省之力推动旅游业大发展

  (六)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以全球眼光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内涵,高水平开发建设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华山风景名胜区、华清池、黄帝陵、西安城墙等世界精品旅游景区,进一步完善提升汉阳陵、法门寺、曲江、大明宫遗址等景区的国际旅游服务功能,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世界级森林、湿地、大漠、古边塞等旅游主题公园项目,全面塑造“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的国际旅游形象。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高质量开发建设楼观台、太白山、南宫山、壶口瀑布、金丝峡、黎坪、长青华阳、榆林古城、韩城古城和延安红色旅游等全国知名旅游景区,创造特色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富民工程,集中力量建设30个重点旅游古镇,打造区域性热点旅游景区,力争培育出2-3个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名镇。各市要抓紧策划储备一批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旅游大项目,确保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七)完善提升现代旅游设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旅游信息化、旅游安全和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超前规划建设华山、壶口等旅游支线机场,提升核心景区的通达能力。积极争取低空空域开放,发展航空旅游。加强主要景区与空港、铁路、高速公路、地铁、轻轨对接的交通网络建设,形成畅通、高效、便捷的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形成规范明晰的交通指引;强化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方便游客的旅游厕所设施建设,各景区都要新建或改建标准化的厕所设施。加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五星级旅游酒店,构建以高星级饭店为龙头,旅游度假村、汽车旅馆、乡村旅社、农家乐为支撑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加快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旅游服务平台。在景区、城市繁华街道、交通枢纽等游客集中的地方设立游客服务中心,为游客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立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完善旅游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加快拓展国际旅游航线。把增辟和加密国际航线航班作为推动国际旅游大发展的突破口,尽快开通西安—南京—悉尼、西安—北京—布鲁塞尔、西安—北京—西雅图等国际航线,积极创造条件开辟西安直达欧美旅游大国的国际航线,进一步促进协调国航、海航、东航、南航等航空公司将一线旅游大城市的国际航线向西安延伸,不断加密西安至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国际航线的班次。积极争取西安居民赴港澳自由行政策,促进直达境外航线持续升温。加快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际旅客设施扩容建设,争取国家允许使用第五航权增设经停西安通往主要客源国的国际航线航班,使其尽快成为功能完善、连通全球的国际航空枢纽。省和西安市要增加国际航空业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一线一策”、“一线一补”等办法,拓展陕西国际航线网络,增强国际航空竞争力。将组织境外游客来陕的国际旅游包机纳入国际航空专项资金补贴范围。大力开发航空与旅游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产品,对乘坐国际航班从陕西入境或出境的境外游客在景点门票、酒店住宿等方面给予价格优惠。到“十二五”末,力争国际航线由目前的16条增加到25条。

  (九)建设富有西部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适应现代旅游需求和发展趋势,发展特色旅游产品,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围绕彰显华夏文明渊源,大力发展华夏子孙“寻根”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宗教文化旅游、古村古镇文化旅游、黄河及黄土民俗文化旅游、边塞风光文化旅游。促进旅游与农业、工业、林业、水利、体育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业观光、森林生态、河溪漂流、温泉养生、体育健身等休闲体验性旅游。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地域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品牌,每个县(市、区)培育发展至少1个以上的旅游文化品牌项目。大力培育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有序发展自驾车观光游、特色房车游、高尔夫旅游。加快地域特色浓郁的旅游商品研发创新,建设全国性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在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的旅游商业街、美食街、文化演艺街,形成一批国际旅游品牌,引领陕西旅游走向世界。到“十二五”末,来陕游客停留时间和消费水平增加一倍以上,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十)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采用整体宣传促销方式,整合省市宣传资金,精心创作集中展现各精品旅游景区风貌的广告片,选择国内外知名媒体进行持续性宣传。印制和投放10个语种、覆盖25个主要客源国和地区的旅游宣传品,邀请主要客源地国家和地区知名媒体来陕进行旅游考察、采访和报道。省属新闻媒体要开设陕西旅游专栏、专题和电视频道,在报刊、网站显著位置和电视黄金时段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各地要在机场、车站、城市中心广场、大型购物中心、主干道等游客集散地设置旅游品牌广告,纳入相关市政、路政规划。各涉外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和渠道积极参与旅游宣传。策划并推出一批标志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品牌,创造“亮点”、“热点”吸引和招揽海内外游客。加强与国内外各类旅游机构的合作,构筑跨国界、跨地区的旅游营销网络。鼓励旅游企业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对随国家和省组织的赴外参展的企事业单位在展位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一)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加大对现有骨干企业的改造提升力度,采取注入优质资产、授权资本经营、引进战略投资、促进转型发展等措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尽快成为全国知名的大型旅游集团。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进入旅游业发展,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产业链扩张实现旅游要素集聚,培育形成一批新型龙头旅游企业。大力发展以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会展商务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河溪漂流旅游等特色化产品的专业性公司,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专业性旅游集团。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通过资源整合、连锁经营、统购分销,构筑全国性大型旅行社集团,努力跻身全国旅行社百强。推动旅游酒店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通过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发展一批国际化、网络化、品牌化的酒店经营管理集团。到“十二五”末,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旅游集团达到2-3个,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专业性旅游集团8-10个。

  (十二)加强旅游景点周边环境和秩序整治。进一步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取缔非法旅游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和旅游诚信体系,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和国际质量认证,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旅游消费环境。要把优化旅游环境与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主要旅游城市建设成为最适合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美好家园。到“十二五”末,在全国60个重点旅游城市游客满意度调查中,力争西安进入前10名,延安位次大幅提升。

  四、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把推动旅游业大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旅游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策和协调解决全省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形成旅游业大发展的整体合力。将省旅游局改设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职能。

  (十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踊跃参与各类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有条件的景区可设立具有政府职能的景区管理委员会。创新旅游、文物、宗教合作互动机制,在各级政府统筹协调下,建立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融合发展的工作机构,推动旅游景区加快发展,旅游活动品牌做大做强。加强与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旅行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争取在核心旅游城市和龙头景区上获得国际权威机构的冠名和推介。深化区域旅游合作,与周边省份和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旅游热点地区建立旅游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客源互送、互利共赢。

  (十五)完善旅游规划体系。高标准编制全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品景区、古村古镇等专项旅游规划,形成旅游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配套的规划体系。注重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划水平,以科学规划引领旅游发展。城市规划、商业规划、文化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要与旅游规划相衔接,实现融合发展和产业功能释放。旅游景区规划和市县旅游规划须经省旅游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十六)加大政策支持。各市县政府要加大对旅游的导向性投入,建立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力争每年有一定比例增长。较大幅度地增加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旅游宣传促销经费,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主要用于旅游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旅游项目贴息、全省整体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省级各相关部门在安排建设资金时,要提高用于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比重。省财政安排的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均对旅游企业开放,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用地的支持力度,旅游项目优先试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给予融资授信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探索创立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投资基金。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对新建的五星级酒店、新评定的5A级旅游景区、新获取的国家级旅游金奖商品给予奖励。将机关事业单位经审批获得的公务活动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投标委托旅行社代理有关会议、交通、食宿、考察等事项。

  (十七)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加强旅游学科建设,培养与国际接轨的旅游管理和经营人才。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建立省、市县、企业三级旅游人才培训体系,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支持旅游企业引进高端旅游经营管理人才,纳入省人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十八)加强科学统计和考核考评。完善旅游统计体系,推进科学统计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确保旅游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旅游人数、旅游收入、政府引导性投资、旅游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纳入县以上人民政府目标考核。以量化指标为主,定性分析为辅,既考核发展成效,也考核基础工作。省政府每半年对各市旅游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统一考核评比。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市取消省目标考核优秀表彰资格。考核工作由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年底以前制订出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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