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关于加快培育我省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培育我省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外事办 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西安海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积极扩大开放型经济规模的同时,努力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我省开放型经济由以出口和利用外资为主向出口和进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转变,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构建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外向型经济水平明显提升,西安市外贸依存度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关中其他各市(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0%,陕北、陕南各市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0%,各县(市、区)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实现零的突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出口比例明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省外向型经济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加大机电、有色矿产、苹果汁、纺织等传统优势出口产品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在境外开展品牌推广、品牌收购、商标注册、质量认证等,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巩固欧洲、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中东、非洲、南美等市场,积极开拓中亚市场,加快建立和完善境外营销网络。加快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努力将西安建设成为具备物流集散、交易定价、设计展览和金融服务等综合性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
改善进口商品结构。围绕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努力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品及服务的进口,稳定和引导大宗商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加快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吸引国际知名的加工贸易企业及相关企业入区发展,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档次。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发挥我省人才和科教优势,深度挖掘建筑、劳务等传统服务贸易潜力,努力扩大文化、技术、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扩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管理咨询和先进环保污染治理技术等领域的服务进口。发挥西安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优势,加快西安软件园等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国际优质资源,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二)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和促进我省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商务服务、信息咨询、科技服务和节能环保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坚持以我为主,积极用好国外优惠贷款,适度借用国际商业贷款。
丰富利用外资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我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外商来陕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和发行债券等方式到国际金融市场融资。
增强利用外资效应。在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结合,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陕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推动我省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三)扩大对外投资合作。
提高对外投资水平。支持我省相关企业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油气资源勘探开采加工等,获得境外能源资源。鼓励加工制造企业对外投资设厂,消化过剩产能。鼓励我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境外企业等方式获得国外资源、技术和专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鼓励我省大型优势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探索海外投资新模式。鼓励我省大型制造企业设立境外加工装配基地,带动相关配套企业“走出去”。
提升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质量。推动对外工程承包企业从以分包、施工为主向总承包、工程服务发展,实现对外工程承包高端化、多元化,带动我省产品、设备和劳务等出口,通过工程建设、设备出口等,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进一步扩大对外劳务合作规模,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加强政府指导和公共服务,规范和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外派劳务平台,加强外派劳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对外劳务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增强“走出去”主体实力。鼓励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国际化经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价值链整合。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市场。鼓励我省对外投资、承包工程企业与省内相关企业及设计、咨询等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参与对外投资合作,提升我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整体实力。
(四)完善对外开放格局。
优化区域开放格局。围绕关中创新发展、陕北持续发展、陕南循环发展战略,重点扩大关中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以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基地为目标,扩大陕北能源资源深加工产业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工艺,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陕南绿色产业对外开放,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陕南循环发展。逐步改变陕北、陕南开放相对滞后局面,形成以关中为主体,陕北、陕南为两翼,三大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开放格局。
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完善全省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开发区产业定位,引导开发区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招商,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五)加快科研和金融开放。
扩大科研对外开放。鼓励境外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在陕设立研发机构,与我省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研发。鼓励我省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与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全球重大科技问题合作研究和对外科技交流。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水平的行业领军人、学科带头人和科研创新人才。鼓励我省企业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逐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金融市场开放。鼓励外资银行和境外投资机构在陕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境外投资机构投资我省资本市场,促进我省金融市场国际化,努力将西安建设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支持长安银行、西安银行、西部证券、开源证券、中邮证券、永安保险等地方金融机构在时机成熟的前提下,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开展境外业务,为我省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金融服务支撑,并逐步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
(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
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关注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发达、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选择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抢占未来全球产业发展制高点。抓住三星电子存储芯片项目落户西安建设的机遇,系统谋划配套产业发展,提升我省信息产业发展总体水平。
提升制造业国际化水平。做大做强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输配电设备、机床工具、石化冶金煤炭重型装备、新能源和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轻纺设备、船舶设备、农业机械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发展壮大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关键设备、高速列车城轨设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推动主要产品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迈进。
扩大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大型跨国文化企业投资我省文化产业项目,鼓励文化单位同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文化产业国际化水平。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展示活动,推动陕西文化走向世界。鼓励文化商演、文物外展等文化服务和影视剧、图书等文化产品出口,扩大文化“走出去”的规模和影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
提高旅游业国际竞争力。围绕“人文陕西,山水秦岭”主题,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完善旅游产品结构,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旅游强省建设。充分利用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精品建设,创建一批国际知名旅游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企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持续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努力将我省打造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外贸支持政策,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
落实外贸支持政策。支持我省企业根据国际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对企业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进行的投资或技术改造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支持我省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产品展销及企业产品认证,对中小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或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鼓励我省技术和服务出口,对符合规定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对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给予适当比例的补助。认真落实国家鼓励类产业进口税收政策,鼓励先进技术设备、重要原材料等的进口。
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健全外贸进出口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进出口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外贸企业加强协作,有序参与国际竞争。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港口功能延伸。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动贸易单证电子化进程,实现相关部门间贸易单证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和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体系,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加强利用外资引导,改善利用外资环境。
加强政策引导。认真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正确引导外资投向。按照“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思路,围绕全省产业发展规划,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招大引强。对于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要跟踪服务,协同推进。适当提高开发区税收留成比例,用于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保证特殊产业企业供电供水安全。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提高产业承载能力。
规范利用外资管理。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投资便利化。严格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公开审批程序、条件和时限。在外商投资审批中,凡国家未明确规定申报资料编制资质要求的,不得提出资质要求;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不得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对于不按规定办理或无故拖延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完善社会化服务。完善涉外中介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研究创新的积极性。探索外国人医疗内外联保,增加外国人医疗点,改善外商或外籍工作人员就医条件。鼓励和支持兴办高标准国际学校,满足外商子女就学需求。增加国际直通航班,方便人员往来和货物快速运输。
提高外债管理水平。建立管理规范、决策科学、职能明确、责任落实的外债风险防范制度,推动外债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认真落实中、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借用国外优惠贷款担保新方式。
(三)加大支持服务力度,提高对外投资合作水平。
强化“走出去”政策支持。加强对外投资、承包工程的产业引导和国别引导,增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盲目投资。认真落实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中对鼓励类项目的财政、信贷、保险、人员出入境等相关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与合作。加强对外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健全完善劳务输出人员小额信贷支持政策。
提升“走出去”服务水平。建立政府部门间对外投资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对外投资合作企业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外投资、承包工程的舆情监测,增强应对能力,为企业境外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发挥行业协会和境外中资企业商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相互协作,避免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完善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和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积极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加强“走出去”风险防范。加强对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防范的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范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及商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我省境外投资合作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合法权益和境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立国有企业跨国经营统计和考核体系,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