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原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甘肃省贯彻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为切实掌握2012年度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请你们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如实统计填写《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汇总表》和《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明细表》(2012年12月相关数据为预计数据)(相关表格可从省工信委网站(WWW.GSEC.GOV.CN)处室信息栏目环资处条目内下载),加盖公章后,务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工信委环资处,同时将电子版发caibin1973411@163.com。
联系人:省工信委环资处 蔡 彬
电话(兼传真):0931-4609254
附表:http://www.gsec.gov.cn/UploadFiles/cszz/2012/11/201211121057411417.zip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