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科技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10〕10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名单见附件1。
二、整改时间
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整改方式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照整改通知书中的整改意见和内容,制订整改方案,并经所在市科技局审核后上报我厅。我厅将定期检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开展情况。整改结束后,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整改总结提交我厅并申请复评。复评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依据《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撤销。
四、整改要求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整改的组织领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整改意见和整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做好经费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实施、保质量完成。
(二)各有关市科技局要严格审核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新制订。要加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敦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做好整改工作。
(三)请各有关市科技局于2012年11月13日前将属地内审核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改方案加盖公章寄送我厅。整改方案电子版发送到gxc6688@126.com。整改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
联系人:陈远霞 詹 建
电 话:0771-2610191 2618935
传 真:0771-2820292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607室
附件:1.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名单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方案编写提纲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通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1日
相关下载:
关于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的通知.doc
附件1: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名单.doc
附件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方案编写提纲.doc
附件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整改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