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安办函〔2012〕15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60号令)、《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61号令)、《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2〕1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制定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征求意稿)和《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安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请在省安监局网站http://www.gssafety.gov.cn/安全监管栏目下安委会工作板块下载。
联 系 人:王吉江
联系电话:0931-8820251(兼传真)
附件:1.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意见(征求意稿)
2. 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征求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