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马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4
北海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们《关于上报合浦县公馆镇马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北发改农〔201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马江小流域位于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土地总面积23.1平方公里,属亚热带气候区,地貌类型属丘陵区,成土母质多为第四纪红土及滨海沉积物,以红沙壤为主,土壤粘性差,质地松散,透水性强,易形成水土流失。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加上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等不合理人为活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该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9.97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土地资源,降低了土地生产力,恶化了生态环境,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在该区域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8平方公里;治理崩岗1座(修建谷坊1座,拦沙坝1座,截排水沟1公里),蓄水坝1座,整治山塘1处(维修排洪渠0.7公里),梯田工程8公顷,蓄水池2座,施工道路3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200公顷,种植经济林20公顷,封禁治理480公顷(其中疏林补植50公顷,建标志牌4块)。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201.2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及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于每月底上报我委及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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