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陇南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11号)精神,支持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按照省政府支持陇南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先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工业园区承载能力为支撑,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成长性龙头企业为重点,壮大有色冶金、特色农产品加工、中医药制造、非金属采选及制造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冶金产业基地、绿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促进陇南市工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二)做大做强有色冶金产业。依托境内丰富的铅锌、黄金、硅石等矿产资源,加大地质勘探力度,加快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采、选、冶工艺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精深加工,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支持加快铅锌、黄金、硅石等矿产资源开发采选冶项目建设,到“十二五”末,力争铅锌采选能力达到500-600万吨/年,锌冶炼能力达到40万吨/年,年产黄金10吨以上,铁合金冶炼能力达到30万吨/年以上,年产值达到130亿元以上,逐步打造全国重要的有色冶金产业基地。
(三)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依托白酒、油橄榄、核桃、花椒、苹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资源和现有加工企业,积极引进战略合作者,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建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生产规模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建成省内外重要的绿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争取到“十二五”未,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产业。支持以独一味、佛仁等中药材饮片加工和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企业为重点,扩大现有中药制药、饮片加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支持加快与中国医药集团等大企业集团的合作步伐,着力引进、研发技术含量高、疗效好的新药品,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当归、黄(红)芪、纹党、大黄、半夏等中药材资源优势,扩大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深加工、化学药品生产和中药材物流交易中心,提高发展水平,提升“秦巴药乡”品牌,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省内外重要的中药材基地。到“十二五”末,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五)推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支持在发展壮大传统能源产业的同时,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产业。开展生物质能源、风能等新型能源项目的论证和建设,不断优化能源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水电资源开发长效补偿机制,通过对用能大户给予直供和适当扩大当地政府电力调配自主权等形式,大力培育现代高载能产业,推动水电资源就地转化,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优势。到“十二五”末,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六)推进建材产业持续发展。支持在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石材等建材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快成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建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进度,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城乡建设水泥需求,在“十二五”末形成600万吨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支持加大石材资源开发力度,加快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大理石材、礼县青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大理石材等项目的建设。支持加快开发新型建筑环保材料,发展纸面石膏、新型瓷砖、隔热、隔音及防火材料、页岩砖等安全环保、节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到“十二五”末,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七)推进和培育其他产业发展。支持当地的硫酸资源就近利用,加大市场通用型复混肥料及适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生物化学农药。培育发展以矿山机械制造、农用机械制造、节能采暖锅炉为主的制造业。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培育服装加工、旅游工艺品制造等劳动密集性产业,兴办以服装、鞋帽、日用品、手工工艺、仿古制品、轻工业品等为主的加工企业,不断优化工业结构。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八)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对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规划、产业定位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工业园区围绕循环经济产业链打包项目,加强产业关联配套和技术协作,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园区骨干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实施补链项目。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开展余热、余压、余气等回收利用和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帮助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利用水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
(九)加快推进工业节能降耗。支持推广应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开展能耗、水耗对标工作。支持硅铁冶炼、锌冶炼、水泥制造等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全面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支持铅锌、食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改造和水循环利用。
(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依法淘汰铅锌、水泥、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对在地震灾后重建中做出贡献的机砖厂适当放宽关闭小企业申报条件。
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十一)促进工业园区加快发展。支持市县区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积极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加大对陇南市省级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工业园区增容扩区、产业规划编制、循环化改造,提高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支持工业园区通过股份合作、全权托管等多种形式及多元化发展方式,建设一批园中园、托管园、共建园和标准化厂房,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支持园区按市场运作方式组建融资平台,建立完善园区投融资机制,加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园区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园区管理水平。大力支持西成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企业在兰州新区发展“飞地经济”。
(十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园。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仓储物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城市配送、大宗农产品和中药材物流项目,加快建设武都区吉石坝物流园区、陇南市农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宕昌县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重点培育专业物流中心和大型物流企业,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
(十三)积极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指导陇南市科学编制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和规划,合理确定承接的重点产业,着力引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业和企业。鼓励和支持陇南市与东中部地区及关天经济区、成渝经济带和秦巴山片区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建立合作协商机制,合作共建工业园区。鼓励和支持陇南市与省外优势企业开展产业合作,强化与中材、中金、山东黄金、招远黄金等大企业、大集团及与中东部地区的产业对接,尽快启动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及落后产能向陇南市转移。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十四)加快“两化”融合。支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铅锌、黄金、硅铁等传统产业,鼓励企业购置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生产设备和通过技术改造,建立覆盖面广的产业信息平台,提高应对市场的能力。支持建设中药材、花椒、油橄榄、核桃、茶叶种植基地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支持工业园区和重点骨干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生产;加快有色、建材等行业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广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支持西成经济开发区、徽县工业集中区和武都吉石坝现代物流园区积极创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十五)推进城乡信息化应用。支持通讯企业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和无线网络,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率,积极促进“三网融合”。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围绕城市管理、物流交通、社会服务等领域,深入推进“数字陇南”建设。加快陇南市“三维数字社区”建设步伐,推进“民情流水线”全覆盖,提高基层信息化水平。支持陇南市开展社区和农村信息化试点,加快推动物联网在现代农业生产领域推广应用,促进涉农资源共享,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六、支持陇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六)加强规划指导。加强对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力度。根据要求可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在省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安排中,将陇南市优势产业项目纳入相关规划布局。支持将陇南市工业优势产业的相关配套产业纳入兰州新区、关中—天水经济区、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布局。
(十七)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支持加快优势和特色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引导和支持陇南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予以重点倾斜。支持陇南市积极申报、争取国家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各种专项资金。在省级预算专项资金安排上,对陇南市予以重点倾斜。
(十八)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陇南市加快发展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规范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信息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引导和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省级融资服务、信用担保发展专项资金及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银政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十九)加强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建设。优先满足重点骨干企业铁路运输计划需求,保障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物资运输。加强陇南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确保管道设施安全,优先给陇南市及所属县区配备天然气管道设施、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巡查等方面的设备。支持陇南天然气项目建设,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和能源结构。
(二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联合,引导和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创新团队,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加快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二十一)强化人才培训工程。利用省工信委直属的中高职院校,依托省内大型企业,为陇南市定向培养一批中高级技能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年给陇南市安排一定名额的“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定点委托培训名额。在技术职称评定、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陇南市积极开展小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培训力度。
(二十二)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建立项目责任制,对确定的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工业项目效能评价办法,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进行效能评价,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省工信委、陇南市人民政府每年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提出解决对策,确保各项支持政策得到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