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海市合浦县闸口河小流域水毁护岸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1-14    浏览次数:4
北海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们《关于上报广西合浦县闸口镇闸口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北发改农〔201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闸口河小流域水毁护岸工程位于北海市合浦县闸口镇,土地总面积25.20平方公里,属亚热带气候区,地貌类型属丘陵区,成土母质多为第四纪红土及滨海沉积物,以红沙壤为主。受洪水、暴雨影响,项目所在地农田、村庄不同程度被浸淹,给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此,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在该区域实施该工程十分必要。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护岸工程320米,修建施工便道2公里,施工围堰。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61.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及地方配套资金,按照国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于每月底上报我委及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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