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5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有关规定,2012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公告了2012年全国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第2号《公告》精神,现将国家批准的我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1家)予以公告。

  被公告单位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被公告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2012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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