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茶11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3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盐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甘电司发展〔2012〕477号)收悉。结合本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地方发展改革委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盐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八项工程。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白银、武威、金昌、张掖、嘉峪关、陇南等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源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工农业生产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迅速。盐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八项项目符合甘肃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甘肃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和优化区域电网网架,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对满足当地电力负荷的发展需要,保障当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地点

  白银市白银区;酒泉市金塔县、敦煌市;武威市古浪县;张掖市山丹县、高台县;金昌市金川区;陇南市文县。

  三、建设规模

  本批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开关站1座、改造和扩建2座,新增主变容量218.5兆伏安;新建和改造110千伏线路155公里;新建通信光缆114.9公里。具体工程规模见附件。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21632万元。项目资本金4326万元,占工程动态总投资20%,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其余17306万元申请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贷款解决。

  五、工程管理

  你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贷款本息的偿还。要认真总结以往电网工程建设经验,加大初步设计阶段对现场勘察设计的深度,杜绝“三边”工程,避免计划调整和大量的设计变更,对确需变更和调整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最终要以施工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六、招标投标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本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七、节能方案

  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中对工程节能的分析和推荐的节能措施。你公司要在工程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工程设计,选择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工程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八、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工期1年。

  九、核准文件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公司按上述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附件:1.盐茶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输变电工程一览表 2.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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