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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厅:关于加快2012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6

新农环〔2012〕18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仍将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作为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之一,并作为各地综合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为切实做好这项惠民实事工程,我厅及时下发《关于下发2012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工作组开展了农村沼气项目的督导;各地(州)、县(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建设任务,完成了项目招标和设备集中采购,进行政策宣传、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建设,做好了项目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共同努力,确保了自治区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的良好开局。

  目前,从各地上报的工作进展动态统计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进展不一、相对滞后于工作计划。按照2012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实事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要求,当前工程实施阶段应完成目标任务25%以上,但截止6月上旬,占全区户用沼气建设任务75%的南疆三地(州)工作进展过于缓慢,只完成建设任务量的9%,严重影响今年全区农村沼气建设进度。为加快我区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2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协调有关部门,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推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今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如期完成。要加强协调,强化配合,建立沟通顺畅、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要加快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抓好当地黄金施工时期,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对已开工项目,要精心调度施工队伍,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进展较慢或未开工的项目,要及时查找问题,加大协调力度,现场办公、集中力量进行攻坚,促使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项目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在项目进展的关键时期,增加检查频次,现场办理制约工作进展的突出问题,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要确保质量。各地在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坚持工程设计和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规定的标准操作,把好工程质量关。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要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四、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信息。为及时掌握农村沼气建设进度和动态信息,请各地务必于每月1日、20日按照要求向我厅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处和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上报《农村沼气建设与管理动态统计表》。

  农村环境保护与能源发展处

  联系人:史雷振

  联系电话:0991—8557680

  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

  联系人:司马义江

  联系电话:0991—2878189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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