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区市家电下乡政策11月底到期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4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家电下乡政策自全国推广以来,带动工业生产、拉动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全国家电下乡政策2013年1月31日将全部执行到期。对于后续工作的安排,通知进行了明确:

  ——2012年11月30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10省区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2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10省区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2013年1月31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自2013年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以上省市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人民日报  记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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