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6

萍乡市发展改革委,省煤炭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煤矿安全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477号)要求及我委2012年第一次投资办公会决定,现下达你们2012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99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8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46万元(其中,省基建投资安排1000万元,其余146万元从省财政安排的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企业自筹5936万元。省基建投资资金从我委赣发改综合字[2012]822号文附件二省基建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能源专项”项下安排,具体分项目资金详见附表。

  请你们按照《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年内必须开工,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加强项目设备招标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请你们于每季度初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联系人及电话:范建龙 0791-86217903

  附件:2012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计划表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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