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1

  晋煤证发[2012]130号

  关于颁发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吕煤行字[2012]653号)收悉。

  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5号文批准的单独保留矿井,矿井规模为120万吨/年。2010年12月、2011年3月、6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分别以晋煤办基发[2010]1708号、[2011]402号、[2011]922号文对该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及变更进行了批复。2011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为其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11220045359,矿区面积为13.7502平方公里;工程竣工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12]238号文同意该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竣工验收;2012年8月,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946号文批准该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验收;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已为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2]X089,许可能力120万吨/年,现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经审查,你局审核上报的资料齐全,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给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201423322036,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开采10#煤层,有效期截至2042年11月30日。

  鉴于10号煤层西南部处于带压区域,要求尽快建立奥灰水位动态监测系统,按照晋煤行发〔2012〕239号文件规定编制完成专项水文地质报告,根据突水危险程度编制相应的带压开采专项设计。加强对隐伏构造导水性的探测工作,防止构造导水;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工作原则,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你局和山西吕梁中阳梗阳煤业有限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晋政发电[2010]5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发[2012]34号)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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