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定2013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4

环境保护部: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核定2013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通知》(环办〔2011〕102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对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九星控股集团通辽铜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绿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现场考核评估。经考核打分,2家企业的分值分别为97分和82分。鉴于此,我厅认为九星控股集团通辽铜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绿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具备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的条件,并已在我厅网站上公示。建议将其核定为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

  现上报环境保护部,请予以核准为盼。

  附件:1.九星控股集团通辽铜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绿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口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申请表

  2.九星控股集团通辽铜业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市绿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企业环保验收考核评估打分表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2年9月1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