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同意建设四川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恢复研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川环函〔2012〕1018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你院报送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恢复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经审核,该实验室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建设内容符合我省环保科技发展需求。经研究,现同意以你院为依托单位,建设“四川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过程和生态功能恢复研究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面向我省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环境保护重大需求,围绕主要类型生态功能及其对干扰的响应、典型退化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与重建机理等方向开展研究,构建退化生态系统的优化管理模式和功能恢复重建技术体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为我省生态保护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平台。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省内外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建设任务完成后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验收文件,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