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商请处置利用甲醇合成废催化剂的函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1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区鄂尔多斯市新能能源有限公司2012年在生产过程中,预计产生甲醇合成废催化剂100吨,(主要成分:铜,锌)、变换催化剂10吨(主要成分:钼),需要进行安全处置利用。目前我区尚不具备处置利用能力,该公司已与贵省尉氏豫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达成处置利用意向,现商请贵厅同意为盼。

  联系人:银志珩

  联系电话:0471-4632074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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