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四川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的函(川环函〔2012〕1015号)

发布日期:2012-11-19    浏览次数: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建设四川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的函

  川环函〔2012〕1015号

四川大学:

  你校报送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省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及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校为依托单位,建设“四川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主要任务:立足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土壤环境保护、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发挥技术扩散、辐射作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开展环保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

  中心建设期两年。请按照《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关注和跟踪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技术发展动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与省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协作,按期完成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并及时报告建设期间的重大事项。建设任务完成后按要求编制总结报告等验收文件,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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