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主要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南京、重庆、广西北部湾、广州港口集团公司:
为规范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6月5日前将意见通过传真、函件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部水运局港口处 刘晓菲
电话:010-65292627
传真: 010-65292642,电子邮箱:sys627@mot.gov.cn。
附件:《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