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广旺公司:
2012年11月7日,利州区从容煤矿1151工作面运输巷发生1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
该矿为证照齐全、合法有效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10月30日经利州区煤管局批准同意恢复生产。11月7日8时20分,巷道维修班长周某带领巷维班3人到1151工作面运输巷维修作业。周某私自开动蓄电池机车,将长木料放于矿车上并采用顶车方式运送材料,运输途中因矿车抖动致木料滑动卡在支护巷道的金属支架上,并与开动机车的周某头部相撞导致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表现出:一是矿井设备管理不到位,擅自撤除井下用蓄电池机车驾驶室(安全防护棚),且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管理机车,司机下班不按规程管理钥匙,使非机车司机有机可乘,违规私自开动机车,习惯性违章突出;二是采区运输管理混乱,运输材料没有使用专门材料车并可靠固定,机车采用顶车运行方式;三是采区运输设备、材料运输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机车停运及管理制度无可操作性,班组长为省力、图快带头冒险蛮干。该起事故也暴露出矿井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得力,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现场管理不到位,“三违”行为突出等问题。
这是近期继广旺公司唐家河煤矿“9.27”、元坝区光华煤矿“10.18”运输事故后的第3起运输事故。截止今日,今年区域已发生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运输事故高发多发,值得各煤矿高度警惕。
自9月27日以来的40天时间,区域煤矿已接连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是全省近期煤矿事故的集中发生区域,集中暴露出了区域煤矿基础条件差、技术管理力量不足、安全管理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等主要问题。各级监管部门和煤矿应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抓好近期“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改隐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近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要从事关矿工生命健康、煤矿生存发展、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高度,清醒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冷静地总结反思、深入剖析查找近期区域煤矿事故接连发生的原因,在找出思想认识、安全投入、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主观、深层次原因和问题基础上,针对性制订方案和措施并及时整改纠正,自觉地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特别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自觉履行主体管理责任,严格依法管理,坚决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二、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刻吸取近期几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停下来,扎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一要分专业、分系统、逐点、逐面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排查隐患,做到严格标准规定“不放宽”、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既要重视大系统,又不放过小细节;既要重视现场装备的“硬件”,又不放过制度建设的“软件”;既要重视安全投入,又不放过思想教育,切忌见惯不惊、无动于衷。缺乏技术管理力量的煤矿,要主动申请监管部门协调组织专家进行隐患排查和帮助制订隐患整改方案。二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时限、安全措施、整改责任、投入、检查、验收等的落实,隐患不消除严禁恢复生产(作业);结合区域煤矿实际,重点要注意排查顶板、通风瓦斯、防治水、防冲、机电运输、放炮、矸石山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凡存在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水害不清或防治措施不落实、空顶或支护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完备或不可靠的,一律禁止组织生产作业。三要严格煤矿“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复工复产验收,坚决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和验收终身负责制,凡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不全面、不细致和整治不彻底的煤矿不得通过验收。
三、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培养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的良好习惯,自觉制止“三违”,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按总局相关规定,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现场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作业现场的模范带头和监管作用,防止违章指挥、班组长带头违章等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三大规程”以及质量标准化标准,并不断修订完善使之与工作实际相符,做到干事有规范、干活有标准、管理有规矩,特别要注意排查平时容易忽视的盲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操作,提升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有效防止事故。要针对近期机电运输事故多发高发的实际,认真组织对矿井地面、井下运输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井下机电设备必须实行专人挂牌管理,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检验,确保完好可靠、正常运行,设备不完好不可靠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停运应由司机随身保管钥匙并可靠锁闭;机车严禁私自撤除驾驶室,一经发现给予从重处罚并停产停工整顿。二是井下机电运输安全设施必须设置完备,并有专人管理维护,确保运行可靠,切实发挥好安全保护作用,凡不完备、不完好、运行不可靠的必须立即停产停工整改;斜坡提升的阻车器、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等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凡发现处于常开状态的给予从重处罚并停产停工整顿。三是切实建立健全运输各节点、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培训学习,确保贯彻执行到位;井下提升斜坡应禁止人员通行和随意进入车场,兼人行的提升斜坡必须有明显的“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安全警示标志,斜坡提升时任何人员禁止进入斜坡和车场(信号工必须进入躲身硐室内)。四是必须对井下所有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达到应知应会的基本要求,并熟知岗位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经查出将依法从重处罚。
请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德阳市安监局、广元市煤管局、广旺公司速将本通报转发至所监管的煤矿企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