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2〕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豫企业:
近年来全国铝镁粉尘爆炸事故起数、事故死伤人数增多,经济损失重大,社会影响较大。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特别是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办制定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各地实际,周密部署,对本地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集中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调查摸底。各省辖市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委会于2012年9月15日前,将本地区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摸清并填写《河南省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安全监管局。
二、人员培训。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有关监管人员、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待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结束后研究确定。
三、自查自改。10月底之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完成自查自改,并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
四、检查抽查。11月份省安委会将组织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联系人:戴之羽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866582
电子邮箱:ajjdaizhiyu@163.com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 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2、 《河南省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