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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主要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南京、重庆、广西北部湾、广州港口集团公司:

  为规范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安全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6月5日前将意见通过传真、函件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征求意见稿可在我部网站(www.mot.gov.cn)的“水运局子网站”中下载。

  联系人:部水运局港口处刘晓菲 电话:010-65292627

  传真:010-65292642,电子邮箱:sys627@mot.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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