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农药打假护农专项(黔农办发【2013】38号)

发布日期:2013-03-0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重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当前各地正在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农药产品将进入生产、销售、使用季节。为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春季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贵州省农委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3-5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农药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重点突破、综合治理”的原则,狠抓生产、经营和使用三大环节,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农药生产和经营企业、农药经营单位(户)100%纳入监控范围,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发现的违禁农药要100%收缴,全面控制禁用限用农药,农药产品上市合格率达85%以上。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源头管理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农药监督管理部门于2013年5月1日前要组织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我委将组织进行抽查。一是检查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标签;二是对已生产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抽样送检;三是对企业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四是向企业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有关规定,接受企业咨询,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定人帮扶联系服务制度,确保农药生产企业依法生产销售。

  (二)加大农药市场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力度

  2013年3-5月各地组织开展春季农药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的内容:一是农药质量抽样检测,做好农药产品质量预警工作。各地积极争取经费,开展农药质量抽样检测,为广大农民推荐质量合格的农药产品。我委省农药检定管理所将对部分市(州)农药产品进行抽检;二是标签抽查。重点查处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产品不符、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三是排查是否有甲胺磷等违禁高毒农药以及掺杂高毒农药、禁用化学投入品等行为;四是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档案、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药问题;五是开展农药价格调查。对当地常用农药品种价格进行调查,并与去年同期比较,了解价格变化和农药库存备货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各地要对市场、生产基地等抽检中发现的假劣农药、无证、冒证和过期农药以及违规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要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移交的及时依照程序移交,做到真正的“检打联动”。对多次违法违规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制,纳入今后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长期跟踪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好人员、经费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目的和有关农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感,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进春季农药打假护农专项整治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反馈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委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于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春季农药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邵昌余  电话:0851-5286297  邮箱:scy197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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