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2]2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高云龙 副省长
副组长:王 绚 省教育厅厅长
吴庆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郗海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吕桂新 省经委副主任
周卫星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艳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康永辉 省质监局副局长
牛海鸣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董 林 省教育厅专职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作为成员单位联络员办事机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并向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办公室主任:钟泽海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王 强 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中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相关内容(国办发[2010]44号文件),按照《青海省十二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部署,统筹规划,协调解决教育信息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共同推动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力支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下,不定期召集会议,研究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协调建设等问题。会议由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有关具体事项衔接。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省教育厅:做好教育信息化统筹、规划、部署和指导,牵头制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
省财政厅: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与使用经费,加大对农村边远地区的扶持力度,形成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省经委: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战略,重点推进教育信息网络建设。
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中立项支持教育信息化技术设备的研发和示范应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助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就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相关标准和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评聘办法,将教育技术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体系。
省质监局:协助推进教育信息化标准的研制、测评和应用推广。
省广电局:做好教育节目有关传输渠道与机构资质审批与监管等工作,共同推进教学点的视频接受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级统一规划和要求及各自的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钟泽海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余 静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处长
赵立英 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处副处长
蒋青波 省经委信息化处处长
张超远 省科技厅农社处处长
吴树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
严 菁 省质监局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李玉平 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处长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