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农村 加油网点 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设在县以下的乡、镇 , 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煤油的 农村 加油网点, 曾为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用油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不能经营汽油的农村加油网点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地车辆、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油需要 , 各市州及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曾多次向省厅反映情况及提出建议。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我省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发展奠定更好的成品油基础配套设施和科学合理布局成品油销售网络,我厅拟考虑在乡镇没有加油站和部分经过重新投入改造符合国家规范的农村加油网点,重新规划建设加油站。为做好这一项工作,给厅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附件 1、附件2的要求做好辖区内 加油网点 调查统计工作。并请于 2012年11月31日前报我厅(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联系人:陶晶 张劲军 电话:0851-8592804 8592781
邮箱: 29079334@qq.com
附件1. ×××市(州)加油网点调查统计表
附件2.加油网点情况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