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5年重点项目“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4    浏览次数:3

 

各区(市)县发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办:

  为充分利用“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重点项目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根据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报送2015年重点项目“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的通知》(川发改项目〔2015〕56号)要求,请你们抓紧收集、上报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达到“新三板”挂牌条件或目前虽不具备“新三板”挂牌条件,但有通过“新三板”挂牌融资愿望的企业;

  (二)已与券商洽谈、签订“新三板”挂牌推荐协议或进入股份制改造阶段的企业。

  二、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发改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金融办要认真审核申报企业的材料,注重报送质量,筛选并报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联合申报。请按照挂牌条件符合情况及工作进展等对上报的后备企业进行排序。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区(市)县于2015年3月2日前书面报送申报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 畅 联系电话:61887802 18683955812

  联系人邮箱:328086630@qq.com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 2号楼B座404室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省地税局 省重点办《关于报送2015年重点项目“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的通知》(川发改项目〔2015〕56号)

  2015年2月6日

 

 

附件:

1.关于报送2015年重点项目“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的通知201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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