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为综合考评各单位2012年宣传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内蒙古质监系统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现印发你们并请各单位认真参照《评分标准》,将第2-6项涉及媒体2012年1月至11月刊登或播出稿件的相关信息填报汇总(详见附件),于12月5日前用word或excel表格发至区局宣传处。
电子邮箱:nmgzjj_xxbs@163.com
联 系 人:丁晓敏
联系电话:0471-3255634
2012年度内蒙古质监系统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评分办法 |
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共性目标 |
5 |
1. 有宣传和信息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赋分2分; 2. 配合上级部门及相关媒体做好采访工作,积极配合并提供高质量的相关素材赋分2分;能配合但不能保证时间和素材质量的赋分1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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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级媒体采用宣传稿件情况 |
10 |
对各直属单位2012年度在《中国质量报》、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刊登的稿件进行统计,每篇文章赋分3分,每篇简讯赋分1分,每幅图片赋分1分。 各单位满分为10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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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治区级主流 媒体采用宣传 稿件情况 |
10 |
对各直属单位2012年度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刊登或播出的稿件和视频进行统计,每篇文章赋分1分,每篇简讯赋分0.5分,每幅图片赋分0.2分。 各单位满分为10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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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盟市级主流 媒体采用宣传 稿件情况 |
10 |
对各直属单位2012年度在所在盟市日报社、盟市电视台、盟市电台刊登或播出的稿件和视频进行统计,每篇文章赋分0.2分,每篇简讯赋分0.1分,每幅图片赋分0.1分。 各单位满分为10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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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局门户网站采用稿件情况 |
10 |
对各直属单位2012年度在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上刊登的稿件进行统计,每篇文章赋分0.2分,每篇简讯赋分0.1分,每幅图片赋分0.1分。 各单位满分为10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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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费与质量》杂志、网站采用稿件情况 |
10 |
对各直属单位2012年度在《消费与质量》杂志和“中国消费与质量网”上刊登的稿件进行统计,每篇文章赋分0.2分,每篇简讯赋分0.1分,每幅图片赋分0.1分。 各单位满分为10分。 |
宣传处 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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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单位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情况 |
10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各直属单位门户网站进行绩效评估。排名1-3名,赋分10分;4-6名,赋分7分;7-9名,赋分4分;10名及以后赋分1分。 直属事业单位与各盟市局分别排序。 |
宣传处 信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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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迎十八大汇演专项宣传活动 |
10 |
1.获得一等奖单位赋分10分; 2.获得二等奖单位赋分8分; 3.获得三等奖单位赋分6分; 4.获得创作奖及质监文化共建奖单位赋分5分; 5.获得组织奖单位赋分2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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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迎十八大摄影作品展 |
5 |
1.各单位选送的全区质监系统迎十八大摄影作品,凡经组委会筛选入围参加展出的每张作品赋分0.5分; 2.经专家评审最终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每张赋分1分; 各单位最高赋分为5分。 |
宣传处 摄影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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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内蒙古日报《质量报告》专 版 |
5 |
我局在内蒙古日报开设的《质量报告》专版,隔周刊登一版,而且每版都在头条刊登一篇反映质监某项工作的主打稿件。为主打稿件提供相关素材并配合接受深度采访的单位每期赋分2分,满分为5分。 |
宣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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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办区局大型宣传活动 |
5 |
积极认真承办自治区质监局组织的大型宣传活动。每成功承办一次赋分1分,最高赋分5分。 |
宣传处 相关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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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宣传稿件媒体刊发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