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教育部 »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3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我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第二批“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将经我部审定的第二批“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院校(机构)高度重视“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加强网络远程培训平台建设,不断创新远程培训模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为广大教师提供高质量的远程培训服务。我部将对各院校(机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和国家级教师培训基地遴选的重要依据。

  附件:第二批“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名单.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